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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医界人大代表进言:县级中医院中医境况堪忧

自小学中医,却最后被做了西医,好在家兄继承了中医做了中医医生,能用纯中医技术服务于社区居民,自己也能每年享受家庭中医的中医调理。30年前进入医院管理行业,一开始就关注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的核心——县域医疗,并一直以县域和城市中小医院管理为观察与研究对象。然而,县域中医医院的境况大不如县级综合医院,境况的确堪忧,可先用近年某县中医医院的一组数据来呈现县域中医的现状:

1.全年中药(含中药代加工服务收入)占全院医疗业务收入的3.96%,占整个药品收入的9.9%

2.虽然医院年门诊诊疗达15万到20万人次,但中医处方人次仅占总门诊人次的10.99%

3.该医院共有110名专业医生,中医生只16人,占医生总数14.55%;中药人员有7人,只占药剂人员总数30%,可中药还需要有加工的人哟。

4.全年开过中医处方的医生共有52人,中医处方量前10名见附表1。用纯中药处方的只有1人,达1/3中药处方的有3人,其他的医生中药处方比都在20%以下;若以门诊人次排序(见表2),年门诊量最高的前10个医生,常用中药的只有3人。


 

5.病区诊疗西医化,写中医住院病历的医生更是难得一见。

上述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西医化绝非孤例,而是较为普遍的现象。笔者近4年做过多家县级中医医院的的管理诊断与项目咨询服务,情况大都如此。201771日开始实施的《中医药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不强,在县域,西医不仅仅有取代中医之势,中医从业人员也在逐步放弃中医诊疗手段,出现明显的西医化倾向。

县域公立中医医院中医呈现衰落的趋势,笔者以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中医药法》没有起到保护中医生存环境的作用。国家的现行卫生政策还没重视到《中医药法》的施行,仍然是有法未依。譬如仍然把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放在一个平行的环境中对待,而未上升到政治文化敏感性的高度。笔者以为中医衰亡即是中华文化衰亡,中医对国人最具实际意义,中医不振兴,中华文化谈何复兴?因此,落实《中医药法》不仅仅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医疗健康管理问题,更是一个事关民族振兴、文化复兴的大问题。

其次,中医医院等级标准的执行打了折扣。县级中医医院应该严格按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建设标准,而不能依照综合医院的进行运营。达不到中医等级标准的应该取消其等级资格,并将中医医院的建设标准落实情况作为中医医院管理者及其举办者的任期目标进行绩效考核。

第三,医疗市场化趋势摧毁中医振兴。作为国家举办的中医医院,不应当按照市场医疗规则来对待,而应当从发展中医、利用中医和保护中医的角度来落实《中医药法》,中医诊疗技术大都是适宜医疗技术,收费低廉,从市场竞争角度,就如基本药物,经济效益必然较低。从解决看病贵的角度,国家财政应该多补贴这种利国利民的适宜医疗。财政拨款和医保基金支付,应该有一套区别于西医诊疗的非市场化规则。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计划调节机能。

第四,执业医师法对中医发展的影响。执业医师法严格限定医师的执业范围,很多地方限制西医医生使用中医诊疗手段,使得中医推广受到严重影响。《中医药法》第三条有“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几十年前的西医学习中医是一条非常有效的推广普及中医的途径,但自执业医师法的出台后,关于医生的执业范围的限制让数十年来形成的“西学中”这一医疗管理成果彻底葬送。

第五,中医管理思维西医化。现代医院管理有两个基本的思维,一是技术创新思维,一是传统继承思维,这两种思维皆不可偏废。没有传统继承下的创新是折腾,而没有创新下的继承则是保守。但从中医医院的管理来看,把医疗新技术与方法视为西医的专利,而未加以为中医所融合使用。譬如西医思维下的体检中心,在中医医院窒可以置于治未病的组织体系之下,而不是与治未病科并行设置。还有,推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中医医院的院长也许要是中医管理专家或者要有中医专业背景吧?笔者以为,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应该建立起中医医院职业院长制度,绝不可以聘用一个西医管理思维型的院长。

今年的“两会”快进入尾声了,新组建的国家卫健委首任掌门,也走上了部长通道,发出了卫生健康部门的声音,但好像没有涉及到中医。在医疗改革中,中医振兴岂是小事?健康中国战略不谈中医,国人能健康?因为部长是家门,就以“家人”的角色,给医界的人大代表们说上一句:健康中国战略下的卫生健康管理,是要现代化而不是要西医化、中华民族复兴中医不可不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