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化管理理论

医改后中国各类医院组织的共同责任分析

从“十三五规划”可以看到中国未来医改的走向,那时,公立医院改革也基本完成,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也会形成集群趋势,加上既有的民营医院重组,中国将形成纯公立身份的医院、经过改制或委托社会管理的公立医院、纯民营医院和社会资本混合型医院。这四类医院的不同,在于举办体制的不同,这里有二个细分的区别,一是资本来源不同,即是资本来自于国家、社会组织或个人,可以将此分为公办医院、社会办医院和民营医院;二是医院登记上的差别,即是属于营利性医院还是非营利性医院。

不管医院的举办方式有何不同,但笔者认为医院的总体责任维度上应该是相同的,即医院都有共同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医院的政治责任

从政治属性上看,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圣地,也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的组织,医院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健康中国战略中下维护健康的政治引领作用。利用医院这个医疗保健平台,发挥好对就诊者的健康教育作用,传播健康文化,提高患者的健康素养。同时,医院要积极参与国家安全体系建设,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医疗技术水平与国际水平相适应,为国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可靠支持。也要依托国家和当地政府,确保医院社会的内部政治和治安稳定。

医院的社会责任

医院事关民生,是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尤其是传统的社会主义福利都转化为市场行为后,医院作为最后一个福利行业,所承载的社会责任巨大。笔者认为,当前医院有三大社会责任需要加强:

第一,注重提供适宜的医疗保健服务,并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断改善就诊者的体验,满足其合理需求。

几乎绝大多数医院对于开展新技术、引进新医疗产品热衷,而对于适宜医疗技术应用缺乏兴趣。这些现象尤其是表现在大医院。中国社会保健制度的现实,需要医院首先重视适宜医疗技术的应用,同时需要在人文关怀与心理健康服务中加大力度。尽管目前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不合理,但这不完全是医院放弃这些社会责任的充分理由。

第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院成员安全的主体责任

医患关系需要全社会共建,但主体责任仍然是在医院。医院要认识到自身在医患关系中的决定性和领袖性地位,社会环境虽然会对医患关系有重要影响,但笔者认为,如果把医院组织的开放性和封闭性技术性处理好的话,是可以做到主体责任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益医疗,已经不是传统的计划模式下的医疗,医院社会成员有聘用制的医务人员,也有服务社会化的医院成员,除了患者外,还有健康就诊者,更有患者或就诊者的关系人身在其中。还有医院与患者的经济关系也不是过去的公费医疗和自费医疗,而是医疗保险、自费医疗相混杂。这些都让医院组织变得高度社会化,医院社会高度复杂化。

如何处理好医院的开放性和封闭性,需要医院从社会责任担当来考虑。不能只把医院当着一个公共场所来由社会承担安全责任。至少应当把住院病区当着封闭性的社区来管理,确保医患双方的安全,防止医疗纠纷影响到病区社会安全与稳定。

第三,促进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成长和维护其健康的责任

一是现在许多医院为了人才竞争,采取了高薪引进或挖人才的手段,同时也怕人才流失,而轻视自身人才的培养。这一点尤其在民营医院中表现突出。二是为了降低和防范医疗投诉与纠纷,对于医学实习生和进修生在医疗操作上限制过多,无法有效地培养未来医学人才。三是存在着一些医院为限制人才流动而采取种种损害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利益的行为。这三个方面的问题突出表现了医院组织整体的社会责任降低与缺失,需要医院重新担当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医院的经济责任

必须要承认医院是社会型企业。公立医院改革后的法人治理结构,医院职业管理者也需要承担为医院资产保值与增值的经济责任。公立医院如果实行社会委托管理,也会让经济性彰显出来。民营医院的经营性是突出的,经济性就更强了。在中国由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中,还没有真正的慈善性质,大都是按经济组织来做的。所以,不同医院的承担经济责任是一致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为了去市场化而淡化医院组织的经济性,是对医院组织的歪曲。现在各个医院都在强调精细化管理,精细化管理的本质就是以经济管理做为切入点的医院系统管理。精细化管理这个名词本身也反映了中国社会对医院经济性的敏感。在否认医疗市场化的背景下,医院做了很多只能做而不能说的事情,但社会迟早会认知得到。这也是社会对医院失去信赖的重要原因。所以明确不同类型医院的经济责任,从而让社会了解医院的经济性,承认医院的合法与合理的经济性。

医院的上述三大责任是互为条件,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不同类别的医院在三大责任中的主次有所不同,但都缺一不可。任何否定医院三大责任的行为,对于医院的健康发展都将带来致命的损害。